关于遴选2025-2026学年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授课教师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充分释放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现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25年校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授课教师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熟悉国家及省市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热爱创新创业教育,在教学科研、竞赛指导、项目孵化、教育培训等方面有一 定经验或特长;
(四)甘于奉献,有团队精神,自觉参加教研室各项教学活动;
(五)在以下条件中至少符合1项:
1.有1年及以上从事创新创业相关的教学或研究经历并取得一定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
2.近3年指导过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校赛及以上获奖项目指导老师;
3.近3年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得立项且按时结题的指导老师;
4.取得SYB创业培训师、创业指导教师等创业类导师证书。
二、选聘程序
(一)《创新创业教育》授课教师主要通过个人报名、学院选拔推荐的方式进行。2024级本科生人数大于400人,可以推荐2-3人,小于400人,可以推荐1-2人,500人以上最多推荐4人。
(二)入选的授课教师,由分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学院负责人汇总上报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三)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公示;入选人员纳入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库,颁发聘书,聘期一年。
三、授课安排
课程为必修课,共计16学时,在2024-2025学年各专业第三学期授课。
四、授课成效运用
结合教学整体效果、教学水平、学生评价等因素对课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不再继续聘任。
五、材料报送
请于6月12日上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人选的附件(签字盖章后扫描)及各类支撑材料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OA邮箱。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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