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分区赛(安徽)暨第七届安徽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赛项规程的通知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分区赛(安徽)暨第七届安徽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英语翻译:The 17th National Structure Design Contest (Anhui Division) & the 7th Anhui Structure Design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
赛项组别:高校组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工程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技术支持单位:羚羊工业互联网
三、竞赛目的
大赛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大学生的工程创新、团队协作和实践能力,加强高校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推进省内高校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结构模型的设计、制作与加载试验,包括理论方案设计、模型制作、陈述与答辩、加载试验环节。
竞赛方案:竞赛针对竖向荷载,水平荷载,水平振动等多种工况下的空间结构进行受力分析、模型制作及试验。
五、竞赛方式
作品理论模型计算书、作品现场制作、模型作品评审、选手现场汇报答辩、现场加载试验。
六、竞赛流程
1. 2024年6月1日前,全省各高校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举行校级竞赛,选拔出参加安徽赛区竞赛的代表队,参赛报名表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到省赛组委会指定邮箱,纸质版报名表在竞赛报到时提交给竞赛会务组;
2. 2024年6月20日13:00 - 19:00,竞赛报到,参赛队员的资格审查(身份证和学生证)、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包含纸质版的参赛报名表、设计说明书和模型数值模拟效果图)、领取会议手册。
3. 2024年6月20 - 23日,竞赛开幕、作品现场制作及加载、作品评比、闭幕式等环节。
4. 2024年7月9日前向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委员会报送省赛结果。
5. 全国决赛将于2024年11月6 - 10日在广州大学举行。
七、竞赛试题
竞赛试题采用2024年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备选题目(见附件2)。
八、竞赛规则
1.报名资格:安徽省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大学生(含2024届毕业生)均可以个人或小组的方式,通过学校推荐报名参加,每个参赛队学生人数不得多于3人,且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
每位指导老师最多参与指导2支队伍,其中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与竞赛评审相关的人员不得担任此次比赛项目的指导老师,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组团队,每个学校最多3支队伍参赛,承办学校可以多1支队伍。
2.报名要求:参赛队经过所在学校初赛选拔后,由参赛高校为单位统一向省赛组委会报名。
3.赛前准备:
(1)计算书三份(A4大小,计算书封面按照指定的封面要求制定,且除封面外,计算书内不能出现参赛院校的任何信息);计算书刻录光盘一份(标明参赛院校和作品名称);纸质报名回执表一份(A4大小,需盖单位公章)。
(2)关于校旗:2号校旗两面(长240cm,宽160cm);4号校旗一面(长144cm,宽96cm)。
以上材料需在报到时提交。
4.比赛时间:2024年6月20 - 23日。
5.成绩公布:省赛结束后,将在竞赛专用网站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并在安徽省高教网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九、竞赛环境
竞赛在安徽工程大学(校本部)进行模型制作、作品评审、选手答辩、加载试验等。
十、成绩及奖项评定
竞赛评分标准由专家委员会统一制定,根据计算书专家评审、模型作品评审、选手现场汇报答辩、现场加载试验等综合判定。
(一)总分构成及评分细则
参见2024年第七届安徽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题目(附件2)。
(二)奖项设定
1.竞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大类奖项。等级奖中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比例分别控制在进入省赛决赛参赛数量的10%、20%、30%左右;单项奖中设立最佳创意奖和最佳制作奖各1项;优秀组织奖不超过参赛高校数的20%。
2.在获奖参赛队中推荐代表我省参加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总决赛的参赛高校(名额由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委员会根据核算指标和第七届安徽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成绩确定)。
十一、竞赛安全
各参赛学校要给离开学校驻地去外地参加现场竞赛的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集体购买保险,保证教师和学生人身安全。
赛区组委会设置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竞赛期间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下设1个应急指挥办公室,住宿与交通、校内安全保卫、校内食品安全、医护保障4个工作小组。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比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要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组织调查及评估,提出工作建议,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2.配合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
3.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防范措施;
4.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发布有关信息,跟踪和引导舆情;向媒体发布的信息应经领导审查同意,由宣传部以学校名义发布。
5.后期处理及责任追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办公室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撰写调查报告,上报学校。对于重大事故要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报告,做好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对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竞赛须知
(一)参赛学生须知
参赛学生应了解竞赛目的、内容及各项要求,做好赛前准备,完成作品制作及答辩,按规定配合做好安检、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要求,参赛人员要遵守基本行为准则,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指导教师须知
指导教师应了解竞赛目的、内容及各项要求,切实履行指导责任,指导参赛学生做好比赛的各个环节。
(三)工作人员须知
竞赛工作人员应积极按照组委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比赛服务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十三、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队对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由参赛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中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的、实事求是的叙述。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和领队的签名。
(3)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比赛结果的公平、公正。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参赛队不得因提交申诉和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比赛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十四、竞赛宣传
竞赛设置观摩区域和参观路线,限时向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等社会公众开放,不允许有大声喧哗等影响参赛选手竞赛的行为发生。指导教师不能进入赛场内指导,可以观摩。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在观摩期间应遵循以下规则:
1.除与竞赛直接有关的工作人员、评委、参赛选手外,其余人员均为观摩观众。
2.请勿在选手准备或比赛中交谈或欢呼;请勿对选手打手势,包括哑语沟通等明示、暗示行为,禁止鼓掌喝彩等发出声音的行为。
3.请勿在观摩比赛时使用相机、摄影机等一切对比赛正常进行造成干扰的带有闪光灯及快门音的设备。
4.不得违反大赛规定的各项纪律。应在规划的观摩席或者安全线以外观看比赛,并遵循赛场内工作人员和竞赛裁判人员的指挥,不得有围攻评委、选手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
5.请务必保持赛场清洁,禁止将无盖饮料带入室内,请勿随手乱扔垃圾等杂物。
6.为确保选手正常比赛,观众手机必须保持静音,违者除将本人驱逐出观摩场地外,还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所在代表队的选手的成绩进行扣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7.如果对成绩产生质疑的,请通过各参赛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不得在比赛现场发言。
十五、竞赛联系方式
大赛领队教师QQ群: | 大赛参赛学生QQ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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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陶韬 13721219728(安徽工程大学)
竞赛指定邮箱:jgsjjs7ahp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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