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ERP管理大赛赛项规程的通知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ERP管理大赛
英语翻译:Anhui province College student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RP management competition
赛项组别:本科组、高职组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合肥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技术支持: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
三、竞赛目的
通过本次大赛,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动力、创业活力,培养学生挑战自我、不断超越的意识,考查大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水平,训练大学生企业ERP数智化管理能力,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改革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校园,促进应用型、技能型、实践型人才的培养。
四、竞赛内容
大赛分为校园赛、水平测试、省决赛三个阶段。
五、竞赛流程
时间 | 内容 |
2023年12月3日前 | 校园赛 |
2023年12月 | 水平测试 |
2023年12月15日 | 省赛报名截止 |
2023年12月中下旬 | 省级总决赛(本科组) |
2023年12月中下旬 | 省级总决赛(高职组) |
六、竞赛报名
(一)参赛资格
安徽省内高校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均可组队参赛。
(二)报名要求
各校通过校园赛,遴选确定1-5支参赛队伍参加决赛,参赛队由所在学校安排1名专门负责老师担任领队统一向大赛组委会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比赛以团队为单位,组队可跨年级、专业,但不得跨校,(参赛团队由4人组成),参赛成员仅允许参与一支队伍进行报名参赛;每队不能超过2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原则上同一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支参赛队伍,负责赛前辅导和参赛的组织工作。
(三)报名方式
各校将参加决赛团队的《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ERP管理大赛报名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或电子拍照件发送到大赛秘书处本科组或高职组指定报名邮箱,word报名表电子版、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电子版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同时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ERP管理大赛报名表》原件按本科、高职组别分别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复审备案。
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2:00-12月15日12:00,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须使用顺丰快递寄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补报;报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报名信息。
同时,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大赛所有参赛人员(包括指导老师和参赛项目全部成员)须注册登录“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www.lingyangplat.com),并将注册成功页面截图发各大赛组委会备案,所有参赛项目均须上传至“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羚羊科产”板块。
(1)本科组。邮箱:1365300699@qq.com;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肥学院始信路校区;收件人:张雪旸(15395184513)邮编:230601。
(2)高职组。邮箱:549311036@qq.com;地址:合肥新站区烈山路与关井路交叉口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汇心湖校区)经贸旅游学院楼306室教学管理办公室;收件人:刘博文(15056947989)邮编:230012
大赛组委会根据各校推荐,对决赛阶段各队的参赛资格进行复审。通过决赛,评选出获奖团队。
七、奖项设定
大赛设团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团队奖:以最终入围决赛团队数为基数,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优秀指导教师奖:向获一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优秀组织奖:不超过参赛高校数的20%。
竞赛结束后,获奖名单将在竞赛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经高教网公示无异议后,由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向获奖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院校颁发荣誉证书。
八、竞赛规程
(一)水平测试
为测试学生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水平,本次大赛在校园选拔赛后增加水平测试,测试成绩本届不计入省级总决赛成绩,作为后续赛事优化的参考之一。水平测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省级总决赛
比赛采取团队竞赛方式,模拟一家企业,与其他参赛队模拟的同质企业在同一市场环境中展开企业经营竞争。参赛选手分别担任如下角色:财务经理、生产经理、销售经理、人力资源经理,竞赛内容全面考察参赛选手资金预算分析、妥善控制成本、编制财务报表、市场趋势预测、市场开发决策、营销策略策划、产品研发决策、生产采购流程决策、库存管理、产销结合匹配市场需求等财经商贸类专业的核心技能。
比赛模拟经营年数4年16季度,考试时长480分钟,每支参赛团队的4名队员共同完成,以第四年的系统分数排名顺序确定评分,作为该环节得分。
(三)技术规范
竞赛以现行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国家质监局等出台的会计、税务、金融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四)成绩评定
(1)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1.本赛项评分标准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应用信息化系统自动评分,无人为因素干扰。
3.比赛成绩实时公布。
(2)评分方法
竞赛评分方法采用由比赛软件系统自动生成的分数,按该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分数高者为优胜。系统生成分数以模拟数字化企业盈利情况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评分标准。
(3)评分规则
根据各参赛队企业模拟运营情况,以第四年结束后企业盈利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评判标准。
分值项 | 分值 | 评分方法 | 审核方法 | 公布方法 |
经营结果得分 | 100分 | 以第四年的系统【分数】排名顺序确定评分(依次递减3分) | 裁判审核 | 选手确认 |
特别说明:
1.经营结果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Z=【所有者权益+数智化建设得分(即数智化建设费用)*10-扣分(即预算控制使用率扣分)】*商誉*(1+本年碳中和率+上年碳中和率);
2.碳中和率保留4位小数,四舍五入。如上年中和率为34.81%,本年中和率为0,则计算时需*(1+0.3481+0);
第4年分数排名评分标准
分数排名 | 得分 | 分数排名 | 得分 |
1 | 100 | 11 | 70 |
2 | 97 | 12 | 67 |
3 | 94 | 13 | 64 |
4 | 91 | 14 | 61 |
5 | 88 | 15 | 58 |
6 | 85 | 16 | 55 |
7 | 82 | 17 | 52 |
8 | 79 | 18 | 49 |
9 | 76 | 19 | 46 |
10 | 73 | 20 | 43 |
九、赛事安全
(一)比赛环境
大赛承办方将全力保障大赛的网络平台运行平稳并提供相关的服务,保障大赛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若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就报告大赛秘书处,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大赛秘书处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上报大赛组委会。赛事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大赛组委会决定。
(三)处罚措施
大赛期间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合理安排各项赛程。由大赛仲裁委员会监督和保障大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对违规者坚决查处。大赛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安徽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办赛,反对铺张浪费。
十、竞赛须知
(一)参赛团队须知
参赛团队应了解大赛宗旨及各项要求,签订参赛学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每位同学均须签署,同一参赛队成员签署在一张承诺书上;团队应遵守比赛规则,认真完成好参赛赛项的各项比赛内容,按赛项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比赛。
(二)指导教师须知
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指导责任,指导参赛团队做好比赛的各环节,签订并遵守参赛指导教师承诺书,(详见附件2),指导参赛团队做好备赛工作。
(三)工作人员须知
大赛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组委会要求,签订并遵守大赛工作人员承诺书(详见附件2),积极为大赛各环节顺利进行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技术支持单位须知
大赛技术支持单位应严格按照组委会要求,签订并遵守大赛技术支持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2),积极为大赛的技术保障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及保密责任。
十一、成绩公布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将对赛项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签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30%,若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签字确定。复核、抽检错误率高于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记分员将复核的最终成绩经裁判长、监督仲裁组签字后,在大赛官方平台、承办单位官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若各参赛队伍对竞赛成绩无疑义,大赛组委会将此次竞赛成绩报送至安徽省教育厅。
十二、申诉与仲裁
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学校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两小时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立即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在两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1)各参赛团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赛场管理、成绩评定,参赛队员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2)申诉启动时,参赛团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递交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比赛结束后(选手赛场比赛内容全部完成)2 小时内。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4)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5)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和诋毁比赛,发表不恰当的言论。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申诉人未予回应,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6)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7)申诉报告邮箱提交地址
高职组赛事组委会邮箱549311036@qq.com。
十三、竞赛观摩
本届比赛全部采用竞赛系统平台进行,比赛全程由各校参赛选手自行安排,竞赛观摩事项也由参赛高校自行安排。
十四、竞赛直播
本届比赛采用网络竞赛系统平台方式进行,比赛全程由各校参赛选手自行安排。
十五、竞赛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高校在校学生。所有参赛选手必须使用真实学生身份报名参赛,如实填写姓名、所在学校、年级专业、学号、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手机、QQ、邮箱)等,如冒用他人姓名报名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2.以学生组队形式参赛。各参赛高校遴选推荐1-5支团队(参赛团队由4人组成),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名参加决赛,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个团队应聘请1-2位指导教师,一位指导教师指导团队不超过两个。
3.决赛现场将根据赛前提供的选手信息进行现场核对和资格审查,如果信息不符,资格审查中发现问题,将禁止参加决赛。如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决赛资格。
4.赛前组织参赛团队抽签,确定各团队的登录组号。
5.参赛团队和个人须提前60分钟到达各学校实训室,比赛开始后不得入场参加比赛,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进行视频检录。
6.比赛时,除竞赛所需自备用具外,其它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不得作弊或弄虚作假;若因选手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进行比赛的,裁判长有权终止比赛;若因非选手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重新比赛的裁决。
7.比赛终止,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8.选手应遵守竞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在竞赛结束后发现问题,将取消其竞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9.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
十六、竞赛联系
为促进选手交流,提高团队的整体水平,以及及时公布赛事讯息,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大赛设QQ交流群(本科组:946996792;高职组:717447964)。赛前的重要通知、文件及其他有关事项将在群中及时发布。请每个参赛学校确定4-6位联系人加入QQ群,便于赛事工作的沟通和交流。
本科组联系人:张雪旸(15395184513);王心滢(17356506211);本科组赛事组委会邮箱1365300699@qq.com
高职组联系人:刘博文(15056947989);高荣明(15375056261)高职组549311036@qq.com
以上未尽事宜,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1-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ERP管理大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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