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2027学年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授课教师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充分释放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现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26年《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授课教师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熟悉国家及省市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热爱创新创业教育,在教学科研、竞赛指导、项目孵化、教育培训等方面有一 定经验或特长;
(四)甘于奉献,有团队精神,自觉参加教研室各项教学活动;
(五)在以下条件中至少符合1项:
[1].有1年及以上从事创新创业相关的教学或管理经历,取得一定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
[2].近3年指导过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
[3].近3年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立项且按时结题的指导老师;
[4].取得创新创业类导师证书。
二、选聘程序
(一)《创新创业教育》授课教师主要通过个人报名、学院选拔推荐的方式进行。2025级本科生人数大于400人,可以推荐2—3人,小于400人,可以推荐1—2人,500人以上最多推荐4人。
(二)入选的授课教师,由分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学院负责人汇总上报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三)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公示;将入选人员纳入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库,颁发聘书,聘期一年。
三、授课安排
课程为必修课,共计16学时,在2026-2027学年各专业第三学期授课。
四、授课成效运用
结合教学整体效果、教学水平、学生评价等因素对课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应强烈的教师,不再继续聘任。
五、材料报送
请于5月19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人选的附件(签字盖章后扫描)及各类支撑材料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创新创业OA邮箱。
联系人:朱老师 3806036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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