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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联系协调机制的通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联系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6]2019号

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发布以来,首批28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结合各自实际,在体制机制创新、双创生态环境构建、创业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科研成果转化等领域开展了积极探索实践。

为确保示范基地真正建出特色、建出成效,进一步完善上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示范基地互联互动,结合现有工作基础,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工作联系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及任务分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作为协调机制的召集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制定示范基地统计指标体系,发布示范基地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组织推广、宣传示范基地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指导示范基地建设及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协调解决示范基地建设重大共性问题。

全国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作为协调机制的成员,主要负责:建立本示范基地联系机制,定期报告本示范基地工作动态;开展统计监测、形势分析、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全面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各项任务,总结、宣传、推广本示范基地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

国家信息中心综合管理部作为协调机制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承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各示范基地的日常沟通联系工作;研究建立示范基地指标体系,开展统计监测工作;收集、汇总各示范基地政策信息、工作动态;梳理、汇总各示范基地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收集、反馈示范基地重大共性问题;开展示范基地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形势分析等。

二、工作内容

结合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协调机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经验梳理和监测统计。梳理总结示范基地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组织示范基地和专家编辑“创响中国好经验”,编写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工作信息。结合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三类示范基地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研究建立示范基地统计指标体系和任务进度指标体系,按季度开展统计监测工作,并形成分析报告。探索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度统计监测体系,系统研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宏观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以及激发经济活力等战略任务的推动作用。

(二)推动宣传和信息沟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开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各示范基地的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等。建立健全示范基地交流工作机制,交流经验做法,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示范基地建设的重大共性问题。

(三)能力建设和人员交流。会同国内外双创领域的知名机构,推动示范基地打造具有高水平的学习交流平台,系统提升双创政策解读、生态环境构建、支撑平台建设、融资渠道创新、社会舆论引导、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推动建立人员交流机制,鼓励各示范基地特别是不同类型示范基地之间的人员横向挂职交流,联系协调各示范基地业务骨干到相关部委和单位挂职锻炼。

(四)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围绕示范基地建设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共性问题,引导和鼓励各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一批战略性、前瞻性科研课题研究,推进示范基地重点规划、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落实。推动各示范基地特别是不同类型示范基地间围绕重大问题研究开展横向合作和成果交流。

同时,协调机制还将积极承担各类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保障措施

各示范基地要明确联系协调机制日常工作联络员,原则上联络员为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牵头部门或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

协调机制下的监测统计、信息沟通、能力建设、科研合作等各项工作内容,由国家信息中心综合管理部会同各示范基地共同承担。

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国家信息中心综合管理部双创战略研究处会同各双创示范基地联络员共同承担。

请各示范基地于9月15日前,将工作联络员报送国家信息中心,并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沟通衔接,共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

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  吕少雄 010-68501983

高  鉴 010-68501980

国家信息中心  董 伟 010-68558331

宋瑞礼 010-68558346

传真:010-68557529

附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联系协调机制日常工作联络员报名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9月13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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