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全国大创年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引导更多学生参与更多的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学校现开展第十五届全国大创年会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项目结项成果(或阶段性成果)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
2.往届年会参会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二、遴选类型
分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及创业推介项目三类。
1.学术论文。学术论文从创新训练项目中遴选。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会议语言为中文。如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2.改革成果项目。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创业项目。创业项目从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中遴选。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遴选要求
1.高度重视。从2020年起,大创项目是否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已明确列入省属高校发展考核指标体系。请各学院结合专业优势,逐一梳理并积极推荐项目,学校将邀请专家评审各学院推荐的项目并择优辅导。
2.规范遴选。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2)的规定,认真准备学术论文(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3)、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并填写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4-6),并于4月25日前将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展板内容、创业推介项目简介和对应的推荐意见表等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xcychnu@126.com。
3.择优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年会将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晋级本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和2023年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同时将遴选10项左右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联系电话:3806036,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附件5-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
附件6-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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