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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16:17:4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学校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科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和学科与技能竞赛(A、B类)等相结合,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积极推动训练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二、项目设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个人或团队在相关专业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参加创新创业比赛或入驻校众创空间工位孵化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项目团队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可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或市场调研情况为基础,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可以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进行“经营实体”的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本着“自由申请、公正合理、择优支持、鼓励实践、激励创新”的原则进行项目申报,重点面向二、三年级本科生。原则上,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以二年级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为二、三年级学生。每个项目需团队申请(项目成员须5人,毕业班学生不能承担项目负责人)。1人只能作为1个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材料要遵守学术诚信,重复率检测不合格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已获批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已参与且未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同学,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往期项目未能结题的项目团队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重点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等创新创业项目。对跨院系成员的项目,由项目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内容须健康、合法。

  (四)每个项目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指导学生合理、规范使用经费。原则上,每位教师最多指导2个项目(含未结题项目)。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学院师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着重在项目质量上下功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列为省厅考核学校指标体系)项目质量作为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的重要参考

结合省厅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的新要求,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填写《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淮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各单位在填写附件1汇总表时请严格按照表格中填表说明填写,如有学生姓名、学号填写错误和其他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立项。

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1至3电子版发至cxcychnu@126.com邮箱,纸质版材料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汪燕鸣(3806036)。

学校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推荐上报。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淮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淮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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