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大创年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国创计划”),引导更多学生参与更多的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第十四届全国大创年会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项目结项成果(或阶段性成果)优秀的优先推 荐申报。
2.往届年会参会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二、遴选类型
分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及创业推介项目三类。
1.学术论文从创新训练项目中遴选。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改革成果项目从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中遴选。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改革成果项目项目交流。
3.创业项目从创业实践项目中优先遴选。
三、推荐数量
各学院可按要求数量(另发)推荐参评项目。
四、遴选要求
1.高度重视。从2020年起,学校项目是否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已明确列入省属高校发展考核指标体系。请各学院结合专业优势,逐一梳理并积极推荐项目,学校将邀请专家评审各学院推荐的项目并择优辅导。
2.规范遴选。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2)的规定,认真准备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并填写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3至附件6),并于5月20日前将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展板内容、创业推介项目简介和对应的推荐意见表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cxcychnu@126.com。
3.择优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入选大创年会的优秀项目直接晋级本年度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大创年会将遴选10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联系人:汪燕鸣 联系电话:3806036。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2: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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