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30 16: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学校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科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和学科与技能竞赛(A、B类)等相结合,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积极推动训练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二、项目设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个人或团队在相关专业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参加创新创业比赛或入驻校众创空间工位孵化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项目团队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可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或市场调研情况为基础,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可以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进行“经营实体”的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本着“自由申请、公正合理、择优支持、鼓励实践、激励创新”的原则进行项目申报,重点面向二、三年级本科生。原则上,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以二年级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为二、三年级学生。每个项目可以是个人或团队申请(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毕业班学生不能承担项目负责人)。1人只能作为1个项目负责人

(二)已获批淮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研究项目不得重复立项;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已参与且未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同学,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往期项目未能结题的项目团队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重点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等创新创业项目。对跨院系成员的项目,由项目学生负责人所在院系申报。内容须健康、合法。
  (四)每个项目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指导学生合理、规范使用经费。原则上,每位教师最多指导2-3个项目(含未结题项目)。

因申报时间紧,本次申报在采用往年申报模式的基础上,结合省厅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的新要求,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填写《2019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1)。如同时填写《淮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淮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的项目优先立项。并请各学院集中将纸质材料交至谢红霞老师(相山校区行政楼304【3】室)或妮萨老师(滨湖校区综合教学南楼206室),汇总表及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至学生工作处老师谢红霞OA邮箱,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下午5:00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和申报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推荐上报。

项目申报负责人:谢红霞。联系电话:3803255。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2019年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淮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10月3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